考虑在迈克尔·休默(Michael Huemer)的文章Is there a right to immigrate?(是否有移民的权利?)中发现的饥饿马文场景的修改版本:
和以前一样,马文计划步行到当地市场购买维持生命的食物。由于他的经济状况,马文将不得不购买市场上最便宜的面包。然而,山姆的女儿也计划在当天稍晚的时候去市场买一些同样的面包。这种面包经常供不应求,因此在马文购买后,供应商可能会用完。山姆的女儿可以买更贵的面包,但她不愿意。知道这一切后,山姆担心如果允许马文去市场,他的女儿将被迫支付比她想要的略高的面包价格。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他在路上搭讪了马文,并阻止他前往市场。
对马文使用暴力是否合理?想象一下,山姆试图通过说有必要保护他的女儿免受经济劣势来为他使用暴力辩护。山姆认为他的行为是合理的,因为他女儿存钱的利益超过了马文免受有害胁迫的权利。但山姆的辩解是不成立的——阻止他的女儿遭受轻微的经济劣势并不能成为他使用暴力严重伤害马文的正当理由。
山姆试图提出的理由类似于限制移民的经济论点。根据这个论点,我们有理由使用暴力阻止潜在的移民到达美国(或另一个目的地国家),因为一些美国人(或这个其他国家的一些公民)将通过竞争遭受轻微的经济劣势。支持限制移民的经济论点的人似乎认为,保护一些目的地国公民免受市场竞争造成的轻微经济劣势,证明对潜在移民使用极其有害的暴力是合理的。马文面包的场景表明,这种侵犯权利的行为肯定是没有道理的。
思考题
- 山姆的女儿存少量钱的利益是否超过马文免受严重有害胁迫的权利?
- 目的地国公民避免轻微经济劣势的利益超过潜在移民免受严重有害胁迫的权利?